竞赛规程
一、主办单位:
上海市体育舞蹈运动协会
二、承办单位:
上海市体育舞蹈运动协会健身交谊舞委员会
上海时锐广告有限公司
三、协办单位:
慕尼黑展览(上海)有限公司
上海信和保险代理有限公司
上海应维光文化艺术有限公司
蓉华文化艺术发展(上海)有限公司
四、比赛日期和地点:
(一)比赛日期:2023年7月2日
(二)比赛地点:上海新国际博览中心1号馆(上海市浦东新区龙阳路2345号)
五、比赛设项:
本次比赛分交谊舞和广场舞两大类。
(一)交谊舞比赛设项见附件一
(二)广场舞分民族舞元素和操舞两大类
六、参赛办法
交谊舞:
(一)以学校、街道、社区、企事业单位、俱乐部等有关单位组织参赛(不
接受个人报名),各单位参赛人数不限。
(二)每队可报领队1人,教练1人,填写清楚。
(三)每人最多可以报5个项目(团体舞除外),最多可以报2项奖金组,报奖金组必须同时兼报1项非奖金组项目。
(四)成人在各组别规定的年龄范围内,可跨组别兼报,高年龄组可以兼报低年龄组;青少年(18岁以下)低年龄组可以兼报高年龄组,但都不得在同组别里更换舞伴(选手兼报组别不得超过五项包含更换舞伴;团体舞除外)。年龄以男伴为准。
广场舞:
广场舞初、复赛由“舞动东方”在6月15日前完成;最终每个舞种各选取前18名(共36支队伍)进入上海市第五届健身交谊舞(广场舞)锦标赛决赛。
报名联系人:温老师 联系电话:13801943666
七、比赛要求
(一)技术要求
1、交谊舞技术动作不受限制,但不得跳体育舞蹈(国标舞)组合,不得出现连续四小节的体育舞蹈(国标舞)动作或造型。
2、广场舞按照民族舞元素和操舞两大类的舞蹈风格元素进行。
(二)服装要求:
1、交谊舞:
男士:上装可选择燕尾服、单色西装或单色马甲、衬衣,佩戴领带或领结,下装须为单色西裤、深色袜子。
女士:连衣裙或大摆裙、短裙、款式、颜色不限。
2、广场舞:广场舞服装按照舞蹈的风格选择。
八、录取名次与奖励
(一)交谊舞:
1、所有奖金组录取6对进入决赛,评出第1-6名,第1-3名颁发奖金、奖牌和证书;第4-6名颁发奖金和证书。不足6对,直接决赛,奖金减半;不足3对,奖金取消。
奖金第1-6名(600元、500元、400元、300元、200元、100元)
2、其余各组别均录取8对进入决赛,评出第1-8名,第1-3名颁发奖牌和证书;第4=8名颁发证书。不足8对,直接决赛。
3、团体舞:等级赛,按百分比设奖。(前20%为一等奖;30%为二等奖;其余50%为三等奖)颁发奖杯和证书。
(二)广场舞决赛:
1、各组别均录取前6名,颁发奖杯、奖金及证书。
(第1名3800元、第2名2800元、第3名1800元、第4-6名980元)
2、各组别7-18名评选优秀奖,颁发奖品及证书。(最佳风采奖*3、最佳服饰奖*3、最佳编排奖*3、最佳表演奖*3)
九、报名办法:
(一)交谊舞:
1、自即日起至2023年6月18日止,超过日期后将不予报名。
填写报名表(见附件二)报上海市体育舞蹈运动协会(必须正确填写身份证号)
电话:于老师13774376030 电子信箱:578751593@qq.com
2、参赛服务费汇款账号:
户名:上海市体育舞蹈运动协会 账号:31001632504052520659
开户行:建行上海宜山路支行 联系人:沈菊芳
各代表队,与组委会联系,确认报名信息及参赛服务费后汇款至指定账号。
3、参赛选手以年龄分组参加本次比赛,参赛选手年龄资格以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为准。请参赛选手务必自购保险,如有意外,医疗费用自理,组委会概不负责。
(二)广场舞:
由初、复赛选出的36支队伍,填写报名表(见附件三)报上海市体育舞蹈运动协会(必须正确填写身份证号)
电话:于老师13774376030 电子信箱:578751593@qq.com
十、参赛服务费
交谊舞:奖金组200元/对,非奖金组150元/对,单项120元/对,团体舞800元。
广场舞:广场舞决赛不收报名费。
十一、裁判
由上海市体育舞蹈运动协会选调。
十二、竞赛纪律
(一)参赛选手须遵守大赛组委会的各项规定,服从大赛组委会的安排。
(二)比赛中裁判的评判结果是最终结果。
(三)选手在比赛中故意制造冲撞、影响其它选手正常发挥者,情节严重的,将由仲裁委员会给予相应处理,直至取消比赛资格。
十三、申诉
对比赛过程有异议需申诉者,必须由领队出具书面申请,并向大赛仲裁委员会交纳600元申诉费。经调查申诉有效,600元申诉费如数退还,否则,不予退还。大赛仲裁委员会只受理领队书面申请,不受理个人申诉。
十四、其他事宜,另行通知,最终解释权归上海市体育舞蹈运动协会。
上海市体育舞蹈运动协会
2023年5月11日